2023年福建三明市沙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通告(20人)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时间:2023-03-22 12:07:23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沙县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中学10名,幼儿园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见附件《2023年三明市沙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沙县区辖区内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应如实(一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

2.报考者(含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下同)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相一致。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7.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7月31日。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证明、签署《承诺书》,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 — 3月31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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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3.有关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遗忘、泄露或被盗用。

4.资格初审。报考者完成报名后,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4)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及未如实填写的,审核时将不予通过。如在学校任教的报考者应注明临时聘用人员或代课,未注明的视为在编教师,不予审核通过。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1.笔试。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1)笔试时间、地点。统一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考点原则上设在三明市区。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2023年笔试卷面原始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可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按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笔试结束后7天内(正常上班时间)到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公示公布。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①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②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③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2.面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通知书。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卷面原始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总分(笔试卷面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分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fjsx.gov.cn/wzq/bmwz/jyj/)发布。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区教育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核时须提交《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面试形式。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进行片段教学测试;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说、弹、唱、跳、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总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同分判定:考生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总分也相同,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加分、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2.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笔试)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前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综合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选岗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不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岗位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区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者自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管理

新聘人员在区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区学校工作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九)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区教育系统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5855822。

四、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决定。

(二)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和沙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关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报名系统操作方面问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或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见报考平台首页)。

2.招聘工作政策方面问题,咨询沙县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5855809。

附件:2023年三明市沙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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